国家档案局组织对云南省档案馆进行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
更新时间:2026-10-01
日前,国家档案局组织专家组对云南省档案馆开展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由浙江省档案馆、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综合馆处组成工作组一行7人,对省档案局(馆)业务建设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
在迎评见面会上,云南省档案局(馆)相关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了省档案局(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情况,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综合馆处相关负责人宣读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国家档案局、评价组专家、云南省档案局(馆)签订了三方遵守工作纪律承诺书。评价组组长浙江省档案馆相关负责人代表专家作了表态发言。
专家组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逐项核查档案馆建筑与设备、经费与人员、档案基础业务、开发利用服务、工作落实等5大部分,96项指标的佐证材料,实地查看了档案征集采编室、档案保护技术用房、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室、档案数字化加工室、查阅利用大厅、中心控制室、档案库房、机房、数转胶技术用房、接收档案整理间、展厅等,对建筑与设备、经费与人员、档案基础业务、开发利用服务和工作落实情况等业务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细致的检查。专家组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以及深厚精湛的档案专业素养,给省档案局(馆)全体干部职工树立了学习的标杆。
国家档案局组织开展的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是档案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水平的一次“大比拼”,更是档案馆业务建设全面体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的重要契机。自此项工作启动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档案局(馆)坚持不懈抓业务建设,在认真落实2018年第一轮业务建设评价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将迎评工作作为年度头等业务工作,局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认真筹备,由局馆领导牵头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听取迎评准备落实情况的汇报;制定了《云南省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细化任务指标,明确工作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全力推进贯彻落实;局(馆)长多次在局务会、专题会议上强调开展业务建设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分管副局(馆)长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研究会、调度会、推进会,确保评价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在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演练,对自评材料及佐证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审验,确保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反映云南省档案馆业务建设情况。
下一步,云南省档案局(馆)将以本次业务建设评价作为契机和鞭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根据国家档案局反馈的评价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弥补弱项,加强基础业务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把评价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持续加强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切实建立业务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有效推动省档案馆业务工作上新台阶。
云南网通讯员 熊爱桃 徐迪

